出租方当甩手掌柜,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辽宁沈阳经开区—— “以案普法” 专项清查 向“只收钱不管理”亮剑

2026-06-11

出租方当甩手掌柜,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辽宁沈阳经开区——

“以案普法” 专项清查 向“只收钱不管理”亮剑



中国国际新闻社主任记者   陈建刚   邵小敏

记者   申丙电 盛思涛 赵欣 报道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为了5000元租金,赔上16万元,还背上安全生产违法记录,这笔账怎么算都划不来!”6月4日,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沈阳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案件复盘会,通报了一起物流园内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的查处情况。该局以此案为鉴,开展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整治“只收钱不管理”问题。

5月6日,沈阳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沈新西路与中央大街交会处东南侧的沈阳鼎立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刚踏入园区大门,空气中若有若无的汽油味,瞬间让两人绷紧了神经。

循着气味排查,执法人员的目光锁定在园区角落一栋自建彩钢房上。这栋房子门窗紧闭,看不到有人进出的迹象,但门口总有陌生车辆频繁停靠,且短暂停留后快速驶离,十分反常。

执法人员推门进入的瞬间,一台橇装式加油装置赫然出现在眼前,加油枪直接连接着一旁的储油罐。经现场核查,该非法加油点未设置任何防爆装置、静电消除设施,甚至未配备最基本的灭火器材;墙面上安装的是普通民用插座,所有电器均不具备防爆功能;地面上散落着多个抽剩的烟头。这里一旦遇明火或静电火花,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经查,该非法加油点并非物流园自营设施,系私人章某某、杨某违法设立。两人仅与沈阳鼎立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达成口头协议,每年支付5000元租金,租用该彩钢房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活动。沈阳鼎立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日用品仓储企业,未查验承租方任何相关资质,未履行任何安全管理程序,便将场地出租用于非法经营,将园区数十名员工、每天进出园区的数百名货车司机及周边商户置于重大安全风险之中。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章某某、杨某利用该非法站点对外开展流动加油业务,沈阳鼎立物流有限公司则坐收租金,双方均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视而不见。

经核查,章某某、杨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沈阳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沈阳市行刑衔接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针对出租方沈阳鼎立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以1.3万元罚款。总处罚金额达16.8万元,为违法所得租金的33.6倍。

沈阳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作为“以案普法”活教材,从执法规范和社会宣教两个层面强化警示效果。该局固化“发现异常气味—排查人流车流异常—核查自建临建—追溯出租方责任”的现场检查流程,形成可复制的执法要点;将案例送到园区、企业班前会,围绕出租场地“能不能租、租给谁、怎么管、出了事谁担责”等问题,重点讲解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安全检查等要求,以及“一案双罚”制度和违法出租的连带责任风险;在新媒体平台、园区电子屏等滚动推送案例警示信息,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线索。

以此案为鉴,沈阳经开区已全面启动出租场地安全生产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整治“只收钱不管理”问题。此次行动建立“一址一档”管理制度,对物流园、仓储院落、闲置厂房、“厂中厂”等场所逐一排查,登记业主、实际承租人、场地用途、是否涉及油品储存经营、是否存在临建彩钢房等信息,实现租约可查、用途可核、变化可追溯。

执法部门将重点核查租赁合同中的安全管理条款,对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出租方未履行检查职责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同时,该区将“社会车辆频繁出入偏僻区域、彩钢房常年反锁却有带油迹的软管、用电情况异常”等特征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清单,配合突击检查和无人机侦察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本网组稿:中国国际新闻社新闻中心

中国国际新闻社北京代表处

编        辑:张路路

责任编辑:陈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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